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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食安办行文要求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2015/1/22 9:55:25

    为认真贯彻《重庆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重庆市药品安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做好各项监管工作,真正做到监管底数清、情况明,责任落实、工作到位,保障万盛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近日,万盛食安办就加强食品药品“四品一械”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认真排查摸底。要求各镇街立即对辖区“四品一械” 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进村入户,摸清底数,并登记造册,形成基础信息电子档案,实时予以更新。并于2月10前将辖区食品药品“四品一械”监管对象汇总表,经镇街分管领导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区食安办。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要组织辖区有关监管力量,按照“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能职责和事权划分要求,认真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巡查和重点把控,开展风险分析与研判,强化痕迹管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

     三是加强工作对接。要求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管所和区食药监等相关部门要主动进行工作对接,切实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以及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四是加强监管网络建设。要求要认真落实好管委会第81次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的要求,在辖区各村(社区)设立1名专(兼)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并加强日常考核与管理,督促协管员履职尽责,确保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监管网络良性运转。

    五是切实提供工作保障。要求各镇街要切实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保障,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五落实、五到位",即:领导机构人员落实、责任体系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障和预警防范措施落实、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安全责任主体履职到位、日常管理与阶段性监督检查到位、隐患排查及整改到位、危险源监控到位。

    六是严格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要求各镇街要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重庆市药品安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区食安办将按照市食安办、管委会的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日常工作督查和考核,严格责任追究,适时进行工作通报,并将平时专项督查考核与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确保万盛辖区食品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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